疏散走道的墙体是否可以设置普通窗?那可以设置多少比例的普通窗?敞开外廊是否可以?
提出本问题的原因:定性未定量(建议明确疏散走道上的门窗有无耐火极限要求)。
根据《玻璃防火分隔系统技术规程》T/CECS 682-2020第4.4.1条“除国家标准《建规》第5.3.2条、第5.3.6条规定的部位外,不应采用非隔热型防火玻璃分隔系统。”:C类玻璃加自喷只能用于建规的中庭及有顶步行街,不能用于疏散走道。
观点1:普通窗即可。比如:北京、江苏、福建。
《消防资源网》石老师专题:“消防释疑:疏散走道-20问!”:考虑疏散走道的两侧隔墙需要满足相应建筑耐火等级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要求,通常情况下,认为疏散门上部可以开设局部固定窗(普通玻璃),疏散走道的其他部位不宜开窗,或宜开设满足对应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要求的防火窗。
《北京》:房间邻疏散走道的隔墙,墙体材料满足耐火极限要求的情况下,墙体上开设的玻璃窗与门的耐火极限要求一致。隔墙为玻璃隔断的,应满足隔墙的耐火极限要求。
《江苏》1.3.4.2:《建规》中对疏散走道两侧门窗的耐火极限没有明确规定。当走道两侧采用玻璃隔断时(包括全部和局部),玻璃隔断应满足耐火极限1.00h的要求。在专门规范中对疏散走道两侧门窗有防火要求时,应按专门规范执行,如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17等。
《福建》1.6:墙上门窗是否有防火要求,应根椐其所在部位的功能按规范的相应要求确定防火门窗的等级,无特殊要求的房间可采用普通门窗。
√观点2:普通窗即可,但希望控制比例。比如:山东、广州。
《山东》2.6.8:1、 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应为耐火极限1.00h的隔墙,除规范另有规定外,墙上的门窗可为普通门窗,窗的面积比例规范没有限制,但一般情况下窗的面积不应超过窗所在房间墙身面积的50%。当窗的面积超过窗所在房间墙身 面积的50%时,应釆用乙级防火窗或设置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均不低于1.00h的、玻璃墙体。门可按普通门设计。2、在大空间内设置的玻璃隔断,当不作为疏散走道使用时,玻璃隔墙(隔断)的安装位置及耐火极限没有要求。
《广州》3.10:1)房间靠外廊的墙体(包括敞开外廊)可以设置普通窗。2)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疏散内走道两侧的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墙,除规范另有规定外,墙上的门可为普通门和普通窗,窗的面积比例规范没有限制,但一般情况下不应超过窗所处房间墙身面积的50%;当窗的面积超过所处房间墙身面积的50%时,应采用乙级防火窗或设置耐火隔热性和耐火完整性均不低于1.0h的玻璃墙体。
观点3:1.5m以上需要防火窗。比如:浙江、湖南、武汉。
《指南》P159:疏散走道是建筑内连接房间疏散门与楼层安全出口的交通联系通道,在火灾时用于人员疏散,要求具有一定的防火防烟性能。因此,在疏散走道两侧要求设置防烟隔墙。为了保证疏散走道内不受火灾和烟气的影响,疏散走道两侧的隔墙上除必须布置用于交通联系的门外,不应开设其他窗洞口;当必须开设时,应具有相应的防烟性能。门上的亮窗面积较小,可不考虑其对烟气蔓延的作用。
《浙江》4.1.15: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疏散内走道两侧的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00h的墙,除规范另有规定外,墙上的门可为普通门。当墙上设置普通窗(洞)时(教学建筑窗台离地 1.5m 以上的高侧窗除外)。
《湖南》问题51:疏散走道两侧墙体及窗户应能保证火灾发生时两侧房间储烟仓的有效性,以阻隔烟火串入走道,房间层高3米以下时储烟仓为层高一半,故建议除外廊外的疏散走道两侧在距地面1500以上的窗户满足耐火极限不小于1小时的要求,走道门不做要求。
《武汉》3.2: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的疏散内走道两侧的墙应为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墙,除规范另有规定外,墙上的门可为普通门。当墙上设置普通窗(洞)时(窗台离地1.5m以上的高侧窗(洞)除外)。
以上文章摘自于《消防资源网》石老师专题出自于:https://gf.1190119.com/list-1304.htm 请阅读原文。